拉姆纪 第二卷 第九章(3/5)

「这是一为了赎罪而自愿舍弃尊严的,今夜,萨拉?威尔黛拉?蓝忒

丝不再是一个女人,她只是一块,一块供大家尽享用的!」随着罗伯斯的

语气渐,台的气氛愈发炽,烘烤着台上女人的神经。

两周以前,这个名叫萨拉的女人被一群黑衣人从家中绑架到了一个小屋中接

受闻讯。他们不停地迫她承认贪污的事实,还造了许多她闻所未闻的罪责。

萨拉当然不肯承认这些半真半假的罪名,于是他们对萨拉使用了一些供的手段。

——拉姆的法律条文是公认的暧昧无比。

比如,政府与个人不能拥有军队和先,但是个人却可以雇佣登记在册

的私兵团。

又比如,拉姆警察有执法权,但不能刑讯犯人。可之后的条文中,却又没有

明确地否决「供」行为的合法

掌掴、鞭打、杖击。仅仅一天时间,萨尔就不得不「代」了自己的罪行。

对萨拉这个常年在政府门工作、位权重的女人来说,这些简直就是不可能忍

受得了的。

起初,她大声叫喊,要求申诉,并质问这些人的份来历;十鞭过后,她还

在挣扎,就这场刑讯的合法而质疑;二十鞭过后,她开始痛哭涕,请求宽恕;

三十鞭过后,她承认了一分罪行,一分她确定自己犯过的渎职与贪污罪名,

然后就了过去。

被冰冷的泼醒后,赤的萨拉被带到了一个更宽敞的房间里,经受了

达四个小时的与拷问。最后,遍鳞伤、咙嘶哑的萨拉,用颤抖的双手

握住了笔,在认罪书上签了自己的全名。

在政界混迹多年,萨拉心里明白。在拉姆的商政上层里,本就没有什幺清廉

可言,「经人举报」也只不过是一个借罢了。在黑暗的地牢中,萨蜷缩着

反复地回忆着自己是不是曾得罪过什幺人或组织,但一无所获。

直到第三天,罗伯斯的现才让她恍然大悟。

「猪。」这是她曾在三年前的某次酒会上,在几位政要面前用来形容罗伯斯

的字。那时候罗伯斯在不远听到了,他非但没有生气,反而笑嘻嘻地靠过来

向她打着招呼。看着大腹便便,短,满面油光的罗伯斯,本来就对这些发

国难财的商人没有任何好的萨拉顿生一恶心,她当时把杯中的酒泼了罗伯斯

一脸,并大骂罗伯斯是个暴发,是个只会钻空投机倒把的无赖之徒,然后就

拂袖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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